财库〔2024〕13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革新计划》,完善政府采购支持科技立异制度,财务部制定了《政府采购相助立异采购方法治理暂行步伐》,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相助立异采购方法治理暂行步伐
财务部
2024年4月24日
附件:
政府采购相助立异采购方法治理暂行步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实施立异驱动生长战略有关要求,支持应用科技立异,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有关执法,制定本步伐。
第二条 相助立异采购是指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相助研发,共担研发危害,并按研发条约约定的数量或者金额购置研发乐成的立异产品的采购方法。相助立异采购方法分为订购和首购两个阶段。
订购是指采购人提出研发目标,与供应商相助研发立异产品并共担研发危害的运动。
首购是指采购人关于研发乐成的立异产品,凭据研发条约约定采购一定命量或者一定金额相应产品的运动。
前款所称立异产品,应当具有实质性的技术立异,包括新的技术原理、技术思想或者技术要领。对现有产品的改型以及对既有技术结果的验证、测试和使用等没有实质性技术立异的,不属于本步伐划定的立异产品规模。
第三条 采购项目切合国家科技和相关工业生长计划,有利于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目标任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接纳相助立异采购方法采购:
(一)市场现有产品或者技术不可满足要求,需要进行技术突破的;
(二)以研发立异产品为基础,形成新范式或者新的解决计划,能够显著改善功效性能,明显提高绩效的;
(三)国务院财务部分划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中央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主管预算单位对切合本步伐第三条划定情形的采购项目,可以接纳相助立异采购方法。中央和省级主管预算单位可以开展相助立异采购,也可以授权所属预算单位开展相助立异采购。设区的市级主管预算单位经省级主管部分批准,可以接纳相助立异采购方法。实施相助立异采购的,应当在部分预算中列明研发经费。
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署理机构署理相助立异采购,采购署理机构应当在委托的规模内依法开展采购运动。
第五条 相助立异采购应当建立合理的危害分担与激励机制,勉励有研发能力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种种供应商积极加入,发挥财务资金对全社会应用技术研发的辐射效应,增进科技立异。
第六条 相助立异采购应当落实国家宁静有关执规律则要求。国家有关部分依法对涉及国家宁静的相助立异采购运动开展宁静审查。
第二章 需求治理
第七条 采购人开展相助立异采购前,应当开展市场调研和专家论证,科学设定相助立异采购项目的最低研发目标、最高研发用度和研发期限。
最低研发目标包括立异产品的主要功效、性能,主要效劳内容、效劳标准及其他产出目标。
最高研发用度包括该项目用于研发本钱赔偿的用度和立异产品的首购用度,还可以设定一定的激励用度。
第八条 相助立异采购,除只能从有限规模或者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以外,采购人应当通过果真竞争确定研发供应商。
第九条 相助立异采购中,采购人应当凭据有利于降低研发危害的要求,围绕供应商需具备的研发能力设定资格条件,可以包括相助立异采购项目所必须的已有专利、盘算机软件著作权、专有技术类别,同类项目的研发业绩,供应商已具备的研究基础等。
两个以上的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加入所作立异采购。
相助立异采购的研发运动应当在中国境内进行。除涉及国家宁静和国家秘密的采购项目外,采购人应当包管内外资企业平等加入所作立异采购运动。
第十条 采购人开展相助立异采购应当落拭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生长相关政策。采购人应当结合采购项目情况和中小企业承接能力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关于事情内容难以支解的综合性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要求获得采购条约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中小企业,推动中小企业加入立异研发运动。
第十一条 相助立异采购中爆发的种种知识产权,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以及知识产权等相关执法划定,原则上属于供应商享有,可是执法另有划定或者研发条约另有约定的除外。
知识产权涉及国家宁静、国家利益或者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约定由采购人享有或者约定配合享有。
第十二条 采购人开展相助立异采购前,应当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立异产品的最低研发目标、最高研发用度、应用场景和研发期限;
(二)供应商邀请方法;
(三)谈判小组组成,评审专家选取步伐,评审要领以及开端的评审标准;
(四)给予研发本钱赔偿的本钱规模及该项目用于研发本钱赔偿的用度限额;
(五)是否开展研发中期谈判;
(六)关于知识产权权属、利益分派、使用方法的开端意见;
(七)立异产品的迭代升级效劳要求;
(八)研发条约应当包括的主要条款;
(九)研发危害剖析和危害管控步伐;
(十)需要确定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合规性等开展咨询论证,并凭据《政府采购需求治理步伐》有关划定履行内部审查、批准程序后实施。
第十三条 采购人应当凭据政府采购有关划定,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务部分指定的媒体上实时宣布相助立异采购项目信息,包括采购意向、采购通告、研发谈判文件、成交结果、研发条约、首购协议等,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以及其他依照执法、行政规则和国家有关划定不得果真的信息除外。
第十四条 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以及相关人员应当严格守旧加入所作立异采购运动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事情秘密和商业秘密。除已果真的信息外,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其提供的信息用于其他目的。
第三章 订购程序
第十五条 采购人应当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采购人应当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评审专家中应当包括一名执法专家和一名经济专家。谈判小组具体人员组成比例,评审专家选取步伐及采购历程中的人员调解程序凭据采购人内部控制治理制度确定。
谈判小组卖力供应商资格审查、立异看法交流、研发竞争谈判、研发中期谈判和首购评审等事情。
第十六条 采购人应当宣布相助立异采购通告邀请供应商,但受基础设施、行政许可、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知识产权或者专有技术等限制,只能从有限规模或者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人可以直接向所有切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出相助立异采购邀请书。
以通告形式邀请供应商的,通告期限不得少于五个事情日。相助立异采购通告、相助立异采购邀请书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项目名称,立异产品的最低研发目标、最高研发用度、应用场景及研发期限,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以及供应商提交加入所作立异采购申请文件的时间和所在等。同时,采购人应当在相助立异采购通告、相助立异采购邀请书中明确,最低研发目标、最高研发用度可能凭据立异看法交流情况进行实质性调解。
提交加入所作立异采购申请文件的时间自采购通告、邀请书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二十个事情日。采购人应当在相助立异采购通告、相助立异采购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加入。如未载明,不得拒绝联合体加入。
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提交申请文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或者一家的,可以凭据本步伐划定继续开展采购运动。
第十七条 谈判小组集中与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配合进行立异看法交流,交流内容包括立异产品的最低研发目标、最高研发用度、应用场景及采购计划的其他相关内容。
立异看法交流中,谈判小组应当全面实时回覆供应商提问。须要时,采购人或者其授权的谈判小组可以组织供应商进行集中答疑和现场考察。
采购人凭据立异看法交流情况,对采购计划内容进行实质性调解的,应当凭据内部控制治理制度有关划定,履行须要的内部审查、批准程序。
第十八条 采购人凭据立异看法交流结果,形成研发谈判文件。研发谈判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一)立异产品的最低研发目标、最高研发用度、应用场景、研发期限及有关情况说明;
(二)研发供应商数量;
(三)给予单个研发供应商的研发本钱赔偿的本钱规模和限额,另设激励用度的,明确激励用度的金额;
(四)立异产品首购数量或者金额;
(五)评审要领与评审标准,在谈判历程中不得更改的主要评审因素及其权重,以及是否接纳两阶段评审;
(六)对研发进度安排及相应的研发中期谈判阶段划分的响应要求;
(七)各阶段研发本钱赔偿的本钱规模和金额、标记性结果的响应要求;
(八)研发本钱赔偿用度的支付方法、时间和条件;
(九)立异产品的验收要领与验收标准;
(十)首购产品的评审标准;
(十一)关于知识产权权属、利益分派、使用方法等的响应要求;
(十二)落实支持中小企业生长等政策的要求;
(十三)立异产品的迭代升级效劳要求;
(十四)研发条约的主要条款;
(十五)响应文件体例要求,提交方法、提交截止时间和所在,以及响应文件有效期;
(十六)省级以上财务部分划定的其他事项。
本步伐所称评审因素,主要包括供应商研发计划,供应商提出的研发本钱赔偿金额和首购产品金额的报价,研发完成时间,立异产品的售后效劳计划等。其中,供应商研发计划的分置魅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
本步伐所称标记性结果,包括形成立异产品的详细设计计划、技术原理在实验室情况获得验证通过、立异产品的要害部件研制乐成、生产出切合要求的模型样机以及立异产品通过采购人试用和履约验收等。
第十九条 采购人应当向所有加入立异看法交流的供应商提供研发谈判文件,邀请其加入研发竞争谈判。从研发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十个事情日。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研发谈判文件进行须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体例,导致供应商准备时间缺乏的,采购人凭据研发谈判文件划定,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
第二十条 供应商应当凭据研发谈判文件体例响应文件,对研发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的研发计划;
(二)研发完成时间;
(三)响应报价,供应商应当对研发本钱赔偿金额和首购产品金额划分报价,且各自不得高于研发谈判文件划定的给予单个研发供应商的研发本钱赔偿限额和首购用度。首购产品金额除立异产品自己的购置用度以外,还包括立异产品未来一按期限内的运行维护等用度;
(四)各阶段的研发本钱赔偿的本钱规模和金额;
(五)立异产品的验收要领与验收标准;
(六)立异产品的售后效劳计划;
(七)知识产权权属、利益分派、使用方法等;
(八)立异产品的迭代升级效劳计划;
(九)落实支持中小企业生长等政策要求的响应内容;
(十)其他需要响应的内容。
本步伐所称供应商的研发计划,包括研发产品预计能实现的功效、性能,效劳内容、效劳标准及其他产出目标;研发拟接纳的技术路线及其优势;可能泛起的影响研发的危害及其管控步伐;研发团队组成、团队成员的专业能力和经验;研发进度安排和各阶段标记性结果说明等。
第二十一条 谈判小组集中与简单供应商划分进行谈判,对相关内容进行细化调解。谈判主要内容包括:
(一)立异产品的最低研发目标、验收要领与验收标准;
(二)供应商的研发计划;
(三)研发完成时间;
(四)研发本钱赔偿的本钱规模和金额,及首购产品金额;
(五)研发竞争谈判的评审标准;
(六)各阶段研发本钱赔偿的本钱规模和金额;
(七)首购产品的评审标准;
(八)知识产权权属、利益分派、使用方法等;
(九)立异产品的迭代升级效劳计划;
(十)研发条约履行中可能泛起的危害及其管控步伐。
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可以凭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换谈判文件有关内容,但不得降低最低研发目标、提高最高研发用度,也不得改变谈判文件中的主要评审因素及其权重。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凭据谈判结果,确定最终的谈判文件,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加入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按要求提交最终响应文件,谈判小组给予供应商的响应时间应当不少于五个事情日。提交最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或者一家的,可以凭据本步伐划定继续开展采购运动。
第二十二条 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满足研发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开展评审,凭据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谈判小组凭据谈判文件划定,可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研发计划部分和其他部分接纳两阶段评审,先评审研发计划部分,对研发计划得分抵达划命名次的,再综合评审其他部分,凭据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人。
第二十三条 采购人凭据谈判文件划定的研发供应商数量和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研发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研发供应商。研发供应商数量最多不得凌驾三家。成交候选人数量少于谈判文件划定的研发供应商数量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所有成交候选人为研发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运动。采购人应当依法与研发供应商签订研发条约。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照本步伐划定的原则,凭据研发本钱和可参照的同类项目条约价格协商确定合理价格,明确立异产品的功效、性能,研发完成时间,研发本钱赔偿的本钱规模和金额,首购产品金额,研发进度安排及相应的研发中期谈判阶段划分等条约条件。
第二十四条 采购人凭据研发条约约定,组织谈判小组与研发供应商在研发差别阶段就研发进度、标记性结果及其验收要领与标准、研发本钱赔偿的本钱规模和金额等问题进行研发中期谈判,凭据研发进展情况对相关内容细化调解,但每个研发供应商各阶段赔偿本钱规模不得凌驾研发条约约定的研发本钱赔偿的本钱规模,且各阶段本钱赔偿金额之和不得凌驾研发条约约定的研发本钱赔偿金额。研发中期谈判应当在每一阶段开始前完成。
每一阶段约按期限到期后,研发供应商应当提交结果报告和本钱说明,采购人凭据研发条约约定和研发中期谈判结果支付研发本钱赔偿用度。研发供应商提供的标记性结果满足要求的,进入下一研发阶段;研发供应商未凭据约定完成标记性结果的,予以淘汰并终止研发条约。
第二十五条 关于研发供应商提交的最终定型的立异产品和切合条件的样品,采购人应当凭据研发条约约定的验收要领与验收标准开展验收,验收时可以邀请谈判小组成员加入。
第四章 首购程序
第二十六条 采购人凭据研发条约约定开展立异产品首购。
只有一家研发供应商研制的立异产品通过验收的,采购人直接确定其为首购产品。有两家以上研发供应商研制的立异产品通过验收的,采购人应当组织谈判小组评审,凭据研发条约约定的评审标准确定一家研发供应商的立异产品为首购产品。
首购评审综合考虑立异产品的功效、性能、价格、售后效劳计划等,凭据性价比最优的原则确定首购产品。此时研发供应商对首购产品金额的报价不得高于研发谈判文件划定的首购用度。
采购人应当在确定首购产品后十个事情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务部分指定的媒体上宣布首购产品信息,并凭据研发条约约定的立异产品首购数量或者金额,与首购产品供应商签订立异产品首购协议,明确首购产品的功效、性能,效劳内容和效劳标准,首购的数量、单价和总金额,首购产品交付时间,资金支付方法和条件等内容,作为研发条约的增补协议。
第二十七条 研发条约有效期内,供应商凭据研发条约约定提供首购产品迭代升级效劳,用升级后的立异产品替代原首购产品。
因采购人调解立异产品功效、性能目标需要调解用度的,增加的用度不得凌驾首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第二十八条 其他采购人有需求的,可以直接采购指定媒体上宣布的立异产品,也可以在不降低立异产品焦点技术参数的前提下,委托供应商对立异产品进行定制化革新后采购。
其他采购人采购立异产品的,应当在该立异产品研发条约终止之日前,以不高于首购价格的价格与供应商平等自愿签订采购条约。
第二十九条 国务院财务部分会同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分选择首购产品中的重点产品制定相应的采购需求标准,推荐在政府采购中使用;对涉及国家宁静的立异产品,可以实行强制采购。
第五章 研发条约治理
第三十条 采购人应当凭据研发谈判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以及研发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研发条约。研发条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人以及研发供应商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法;
(二)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三)立异产品的功效、性能,效劳内容、效劳标准及其他产出目标;
(四)研发本钱赔偿的本钱规模和金额,另设激励用度的,激励用度的金额;
(五)立异产品首购的数量、单价和总金额;
(六)研发进度安排及相应的研发中期谈判阶段划分;
(七)各阶段研发本钱赔偿的本钱规模和金额、标记性结果;
(八)研发本钱赔偿用度的支付方法、时间和条件;
(九)立异产品验收要领与验收标准;
(十)首购产品评审标准;
(十一)立异产品的售后效劳和迭代升级效劳计划;
(十二)知识产权权属约定、利益分派、使用方法等;
(十三)落实支持中小企业生长等政策的要求;
(十四)研发条约期限;
(十五)条约履行中可能泛起的危害及其管控步伐;
(十六)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
(十七)条约解除情形;
(十八)违约责任;
(十九)争议解决方法;
(二十)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研发条约约定的各阶段赔偿本钱规模和金额、标记性结果,在研发中期谈判中作出细化调解的,采购人应当就变换事项与研发供应商签订增补协议。
第三十一条 研发条约期限包括立异产品研发、迭代升级以及首购交付的期限,一般不得凌驾两年,属于重大相助立异采购项目的,不得凌驾三年。
第三十二条 研发条约为本钱赔偿条约。本钱赔偿的规模包括供应商在研发历程中实际投入的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以及间接用度等。
采购人应当凭据研发条约约定向研发供应商支付研发本钱赔偿用度和激励用度。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相助立异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应当明确凭据研发条约本钱赔偿划定分担危害。
第三十三条 采购人应当向首购产品供应商支付预付款用于立异产品生产制造。预付款金额不得低于首购协议约定的首购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
第三十四条 研发条约履行中,因市场已泛起拟研发立异产品的同类产品等情形,采购人认为研发条约继续履行没有意义的,应当实时通知研发供应商终止研发条约,并按研发条约约定向研发供应商支付相应的研发本钱赔偿用度。
因泛起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研发供应商应当实时通知采购人终止研发条约,并接纳适当调解步伐减少损失,采购人按研发条约约定向研发供应商支付相应的研发本钱赔偿用度。因研发供应商违反条约约定致使研发事情爆发重大延误、停滞或者失败的,采购人可以解除研发条约,研发供应商担负相应违约责任。
第六章 争议处理、监督检查和执法责任
第三十五条 供应商认为邀请加入所作立异采购的历程、资格审查的历程使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提起质疑、投诉。
加入研发竞争谈判、研发中期谈判、首购评审的供应商认为研发谈判文件、采购历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提起质疑、投诉。
第三十六条 财务部分应当依法增强对相助立异采购运动的监督检查,检查发明采购人、采购署理机构、供应商保存违反本步伐划定行为的,由财务部分责令限期纠正。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步伐划定,经责令限期纠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或者条约履行的,依照政府采购执法、行政规则、规章处理。
第三十八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违反本步伐划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担负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相助立异采购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的,其采购署理机构委托、供应商资格条件、竞争规模、信息宣布等凭据涉密政府采购有关划定执行。
第四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务部分可以凭据本步伐制定具体实施步伐。
第四十一条 本步伐所称中国境内,是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统领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第四十二条 本步伐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